三、
奖励及优惠制度
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接班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我校特设优秀学生奖
学金:特等奖学金5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另设“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等多项奖励制度。
烈士子弟,贫困生凭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减收学费10%。被国办学校本科录取的新
生凭有效录取通知书减收学费10%。
四、报名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思想进步,身体健康,遵纪守法,适应全日制学习。
2.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五、录取办法:
本院采取免试择优录取,被录取者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通知”。按规定的时间
来院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