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差错,请及时报告省考办考试科(电话:0431—84658734、84658704)。
(二)考生违规名单上报时间为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以电子版格式报送省考办微机管理科。
(三)交接试卷的时间为4月22日上午8:30,请各地和有关院校的考务管理人员佩带工作证到长春理工大学体育馆与各评卷院校交接试卷(与省考办交接答题卡)。交接试卷要明确责任,互相签字,具体交接清单可在省自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六、有关“吉林省自学考试宣传月”要求
为做好我省自学考试的宣传工作,省考办决定在每年两次的自学考试报名期间进行自学考试宣传并命名为“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月”。省考办要求各市(州)县(区)在总结本地自学考试发展特色与经验基础上,大力宣传自考。各地招考办要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充分认识自考宣传月活动的意义,要积极行动起来,抓住契机以点带面进行宣传。各部门要作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也要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系或在报纸、电台安排专版进行系列报道。宣传月活动期间,省考办将派出检查小组到各地查看活动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召开总结会并形成文字材料,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文字材料上报省考办宣传科(电话:0431—84658697)。
七、考试项目综合管理平台
为了做好省考办承办的各项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考试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整合系统资源,省考办开发了一套适合各类考试项目的数字化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实现省考办和各级考试机构的业务交换,信息发布,工作部署等考试管理工作。今后的一段时间要继续做好考试项目管理平台三期的应用工作,通过实践进一步扩展平台功能,全面提高省考办的考试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
吉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