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青海省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延长了两天,至9月12日结束。
据了解,在今年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中,中专、大专院校在校生和社会待业青年占了很大比例,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也有所增加。此外,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在自学考试的同一次考试中,考生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区重复报考,否则成绩无效;凡要求免考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在原毕业学校颁发的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原毕业学校课程成绩单复印件上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印章后,交到当地招考办接受初审,然后再统一由省自考办审核,免考手续每年办理两次,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步开展;考生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本次考试座次通知单,向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