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伙伴不当,不仅会腐蚀企业的利润,还会使企业失去与其他企业合作的机会,从而无形中抑制厂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对于供应链中合作伙伴的选择,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合作伙伴必须拥有各自的可资利用的核心竞争力。唯有合作企业拥有各自的核心竞争力,并使各自的核心竞争力相结合,才能提高整条供应链的运作效率,从而为企业带来可观的贡献。这些贡献包括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快速高效的物流,快速的新产品研制,高质量的消费者服务,成本的降低等。
2.拥有相同的企业价值观及战略思想。企业价值观的差异表现在,是否存在官僚作风,是否强调投资的快速回收,是否采取长期的观点等。战略思想的差异表现在,市场策略是否一致,注重质量还是注重价格等。可见,若价值观及战略思想差距过大,合作必定以失败而告终。
3.合作伙伴必须少而精。若选择合作伙伴的目的性和针对性不强,过于泛滥的合作可能导致过多的资源、机会与成本的浪费。在具体的选择过程中,经理人员一定要慎重考察如下内容:
·协作态度,包括良好的业务联系,提供信息、的态度、对意外事件的处理态度和措施。
·质量保证,包括事故的发生情况,质量问题。
·社会信誉主要指其他进货商对他的评价。
·按期交货的保证情况。
·生产保证情况,主要指安全生产。
·从运输、联络方面来考察供应商所处的地理条件。
一旦选定后,则应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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