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
(1965年11月15日订于海牙 1969年2月10日生效)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
(1970年3月18日订于海牙 1972年10月7日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
(1992年3月4日) 外发[1992]8号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
(1986年8月14日) 外发[1986]47号
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2年9月19日) 司发通[1992]09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
(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 2002年6月18日公布 自2002年6月22日起施行) 法释[2002]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
(2006年7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94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10日公布 自2006年8月22日起施行) 法释[2006]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问题的批复
(1990年8月28日) 法(民)复(1990]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
(1991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3次会议讨论通过) 法(民)发[1991]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外司法协助协定的通知
(1988年2月1日) 法(办)发[1988]3号
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1958年6月10日订于纽约 1959年6月7日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我国加入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通知
(1987年4月10日) 法(经)发[1987]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5年8月28日) 法发[1995]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
(1997年4月23日) 法复[1997 3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有关事项的通知
(1998年4月23日) 法[1998]4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5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3日公布 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 法释[2006]7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2005年1月11日修订并通过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1998年l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38次会议通过 自1999年3月30日起施行) 法释[1999]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69次会议通过 自2000年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
(2001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6次会议通过 自2001年9月15日起施行) 法释(2001]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
(2006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8次会议通过 2006年3月21日公布 自2006年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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