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选择方法 准据法的确定(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 人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 时际法律冲突与准据法的确定)
第四章 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适用冲突规范的各种制度(识别、反致、外国法的查明、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规避)的概念、内容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理解:适用冲突规范的各种制度的作用和它们导致的结果。
熟悉并能够运用:适用冲突规范的各种制度以及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识剐
识别的概念及其法律意义 识别的依据(依法院地法识别 依准据法识别)
第二节 反致
反致的概念和类型(直接反致 转致 间接反致 完全反致) 反致 问题的产生 关于反致的实践 中国关于反致的规定
第三节 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
外国法的查明的概念 外国法的查明方法 无法查明外国法时的解决办法 外国法的错误适用(适用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 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 外国法的解释 中国关于外国法的查明的规定
第四节 公共秩序保留
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及其法律意义 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实践 中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
第五节 法律规避
法律规避的概念 法律规避的效力 法律规避的对象 中国关于法律规避的规定
第五章 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基本要求:
了解:各种常见的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以及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理解:重要的法律适用规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我国法律的重要法律适用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 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物权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含义 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 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 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三节 债权
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准据法的概念 分割论与单一论 主观论与客观论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客观标志说 最密切联系原则 法律#教育网特征性履行方法 中国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规定) 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侵权行为地的认定 侵权行为的法律冲突 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
第四节 商事关系
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票据当事人能力的法律适用 票据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 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适用 持票人责任的法律适用 票据丧失时权利保全程序的法律适用) 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民用航空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五节 婚姻与家庭
结婚的法律适用(结婚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涉外结婚的规定) 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夫妻人身关系的法律适用 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离婚的法律适用(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离婚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涉外离婚的规定)
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收养的法律适用(收养成立的法律适用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 收养解除的法律适用 中国关于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 监护的法律适用扶养的法律适用
第六节 继承
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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