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天津考区报名公告
三、在津学习、工作、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在天津考区报名参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宜,依照司法部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考试内容、科目和方式,成绩发布,考试效力与资格授予,考试的复习与辅导等均以司法部第67号公告为准
另:高自考等应届考生如在报名时尚
如有不明事项,拨打16898168转人工进行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9679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