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解决了秘书分类学的第一步。公务秘书是十分重要的,至今还是我国秘书的主体;民间秘书则会越来越多,这是秘书社会职业化的大趋势。
第四,关于秘书工作的基本规律问题。
关于秘书工作的基本规律,也可称为“李氏规律”,因为它是由著名秘书学家李欣提出的。原文为:“秘书工作必须尽一切可能满足、适应不断发展和变化的领导工作需求。领导工作上的要求在不断提高,秘书工作也要发展变化,以满足这种要求。”(见邱惠德《中国当代秘书学家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3月版,该书专节评述了“李氏规律”)。
“李氏规律”的内容,符合秘书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符合秘书的历史与现实实际。秘书工作是领导工作需要的产物,秘书也是因领导需要而出现的职务或职业。秘书学家上海的楼宇生教授曾谈到:“如何认识秘书同领导者的关系,是秘书学研究的基本课题之一。”又提出一句名言:“秘书缘由领导者的需求而产生,秘书活动伴随着领导活动而展开。没有领导者就无须秘书。”(楼宇生《通用秘书学》)在“三服务”中,为领导服务是秘书最直接的、核心的服务内容。笔者以为秘书应当“满足”也好,“适应”领导工作的需求也好,是秘书的职业目标,就犹如医生为病人服务一样,是无可非议的,也是当秘书的最基本常识问题。李欣所指的是领导的工作需要,至于秘书遇上了林彪、江青怎么办?那是另一范畴的问题。目前对“李氏规律”也还有不同的、补充的见解与争鸣,有助于活跃学术,是一件好事。另外,秘书规律是一种社会规律,它还不同于自然规律,在自然科学中,1+1=2,而社会科学的规律允许一定的模糊性,因为社会科学中的许多概念、定义就带有某种不确定性和发展变化性.例如国家、人民、领导、秘书这些概念就在发展变化着,比如20年前中国就基本没有私人秘书。所以在社会科学中,1+1在大多情况下等于2,但也可能大于或小于2。发现重大的社会规律都不是一次完成的,秘书学界的任务是:寻觅适应当前实际的客观规律,为秘书工作服务,并进一步探索更完善的理论,推进21世纪秘书学的建设。“李氏规律”的出现与当前围绕“李氏规律”的讨论本身,是本世纪秘书学研究攀登的又一高峰。 |
|
|
 |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