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通行证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注册 | 游客 | 忘记密码  北京·陕西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自考新闻 | 自考时间 | 自考专业 | 政策法规 | 历年试题 | 串讲笔记 | 毕业论文 | 自考答疑 | 自考辅导 | 考生手记 | 自考网校 | 自考论坛
新手入门 | 自考指南 | 助学单位 | 主考院校 | 成绩查询 | 资格考试 | 民办院校 | 自考招生 | 自考书店 | 自考商城 | 自考专题 | 自考博客
首页 > 学位实践 > 云南学位实践 > 正文

云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考核实施办法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5-06-14 10:58:52

         一、目的和要求

    毕业论文的撰写及答辩,是高等教育加强实践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论文写作和答辩
,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治学能力和理论水平,使学生掌握正确地提出问题和科学地解决问题的方法,培养锻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因此,毕业论文的撰写及答辩是法律专业本科学生毕业考核的内容之一。按法律专业本科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考生必须考完全部规定课程(必考和选考课)达到规定的学分,才能参加毕业论文的考核。经考核答辩合格后,准予毕业。

    二、组织领导

    高教自考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考核工作由云南省招考办组织领导。云南大学法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的指导和答辩工作。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1、考生于每年6月或12月(即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到地、市司法局教育科填写《法律本科毕业论文考核申请表》,经考籍管理部门审查同意,连同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证(复印件),向法学院提出毕业论文考核申请。

    2、法学院对考生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凡符合申请考核条件的考生,为其提供咨询和指导;对不符合申请考核条件的考生,书面告知其暂缓受理。

    3、同意参加考核的考生必须在指定的论文题目中选择写作,不能自选题目写作。论文初稿截稿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上半为2月15日,下半年为8月15日。要求考生寄送论文初稿手稿并附写作提纲,不收打印件或复印件。

    4、法学院根据考生的论文选题,指定本院的高职或中职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符合写作要求质量较好的论文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反馈给考生,考生修改补充后自行定稿,打印三份,按指定时间寄送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不符合写作要求的论文初搞,应当要求考生全面修改后提交二稿,根据论文二稿的质量确定是否按时参加答辩。

    5、指导教师收到定稿论文后及时写出评语,移交考核领导小。指导教师对有重大缺陷的定稿论文,应当要求考生再作修改,推迟半年参加答辩。

    6、每年5月上旬和11月上旬,各安排一次论文答辩。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顺延半年参加考核:(1)没有按时提出考核申请;(2)没有按时提交论文初稿;(3)没有按时寄送论文定稿。

    7.考生答辩时,首先简要介绍论文内容提要,然后回答教师

    围绕论文涉及的理论和实践所提出的问题。通过答辩,考查考生的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每个考生的答辩时间大约30分钟。任何考生都必须经过论文答辩程序,否则不予评定论文成绩。

    8、法学院成立法律本科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考核领导小组,聘请高职教师组成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考生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评定论文成绩。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答辩委员会对个别考生的论文是否通过发生分歧时,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决定。考生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必须重新撰写并通过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准予毕业。

    9、每次答辩工作结束后,法学院将毕业论文合格的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及成绩造册上报省招考办,作为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

    四、论文撰写要求毕业论文题目由法学院拟定,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在《云南自考报》上公布,并寄送地、州、市司法局教育科存查。

    毕业论文题目每隔二至三年修改一次。毕业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原则和党的政策精神,紧密联系法学专业的理论和实践。毕业论文的写作

9 7 3 1 2 4 8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相关新闻 :

无相关新闻

   

关键字: 模糊搜索:

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高教自考招
新加坡华夏管理学院2008年自主招
北大英语自考部招生日语英语专业
一年半获取国家承认自学考试证书
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2008年自考
2008年首都联合职工大学招生简介
chinazikao重点推荐

 


资料中心
串讲笔记 试题下载 资格考试
热 点 推 荐
今 日 资 讯
[贵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情况一览表
[吉林] 08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安排通知 
[上海] 08自学考试“风险管理”开考时间变动
[浙江] 08年新旧专业计划课程顶替表的通知 
[四川] 09年起调整部分统考课及专业课的通知 
[广东] 湛江市08年10月自学考试考场变更通知 
[北京] 全国自学成才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名单
[黑龙江] 全国自学成材奖励基金优秀自考生名单
[湖北] 08下半年自考试转、免考手续办理通知
[山东] 济南08年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学位通知 
经 典 图 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