賸,迹—蹟,襪—韤,村—邨,响—響
D、形旁、聲旁相同,而偏旁位置不同:
期—朞,慼—慽,裡—裏,和—咊,夠—夠,闊—濶,群—羣,峰—峯,雜—襍,
慚—慙,概—槩
有些漢字在意義上雖有相同部分但不符合異體字的條件,因而不能構成異體字的關係。如:“置、寘”,在放置意義上是相同的,但又各自有其他的意義,不能構成異體字;再如:“遊、遊”兩字,“沽、酤”兩字,意義都存在包含關係,也不能構成異體字。
(三)通假字 漢字使用過程中一種同音假借的情況。
指古代文獻中“本有其字”的假借,本來有表示某音一的字形,但書寫時由於各種原因寫成了別的同音字,這種情況我們稱爲通假字。通假字中本來的漢字叫本字,被借用的漢字叫借字。通假字的要求是本字和借字之間必須是讀音相同或相近的。如:
1、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史記·項羽本紀)
2、陽貨欲見孔子。孔子不見,歸孔子豚。(《論語·陽貨》)
3、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汤问》)
例1中的“蚤”借用來表示“早”,二者讀音相同;例2中的“歸”借用來表示“饋”,二者讀音相近;例3中的“惠”借用來表示“慧”,二者讀音相同。在閲讀文獻時一定要注意辨別通假字。
(四)繁簡字 繁簡字是繁體字和簡體字的合稱。所謂繁體和簡體是就同一個字構形時所使用的筆畫多少相對而言。筆畫多者為繁體,筆畫少者為簡體。
我們現在所說簡體字主要指1956年《漢字簡化方案》規定的簡化字。漢字簡化過程中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内容:一是簡化字形,二是削減常用字的字數。主要採取了以下幾種方法:
1、使用古體字,如:採—采,雲—云,捨—舍,氣—气,從—从,網—网
2、使用古代的異體字或俗體字,如:禮—礼,趕—赶,無—无,棄—弃,萬—万,
燈—灯,辭—辞,遷—迁
3、省簡一些部分,如:聲—声,廣—广,飛—飞,標—标,燭—烛,婦—妇,習—习,點—点
4、同音替代,如:醜—丑,幾—几,後—后,餘—余,徵—征,裏—里,製—制,
穀—谷,鬥、鬬—斗,幹、榦、乾—干
5、草書楷化,如:辦—办,書—书,學—学,東—东,門—门,為—为,樂—乐,
當—当,盡—尽,歸—归
6、符號替代,如:鷄—鸡,鳳—凤,歡—欢,嘆—叹,對—对,戲—戏,鄧—邓,
這—这,樹—树,聶—聂,轟—轰
7、新造字,如:遠—远,態—态,認—认,補—补,竊—窃,滅—灭,寶—宝
需要注意的是簡化字中一些用同音字替代的字,在閲讀古代文獻一定要注意分辨。如:“餘、余”兩字在古代漢語中各有不同意義,在簡化字中則合併成了一個形體,閲讀文獻是可能出現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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