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也就是说转注究竟是怎样一种造字法,目前尚没有研究出结果。目前较为通行的说法是,无论转注是怎样的造字法,转注字的形体肯定没有超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这四种字的结构范围,因此有些观点干脆认为转注不是造字之法而是用字之法。还有些观点认为转注是指词义分化所引起的文字孳生(同根词,例如老、考二字)现象。
6、假借 许慎给假借的解释是:“假借者,本无其字,以声托事,令长是也。”这句话的意思是:某词本来没有字,而借用一个已有的同音字去表示,“令”“长”就是这样的字。不给新出现的词造字,借用已有的同音字作为新词的书写符号,没有造字而解决了词的书写问题,这是以不造字为造字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汉字造字法向表音方向发展的重要表现。
许慎认为县令的“令”和命令的“令”是不同的词,用命令的“令”去记录县令的“令”,则县令的“令”就是假借字。同理,长者的“长”和长短的“长”也不是相同的词,用长短的“长”去记录“长者”的“长”,长者的“长”就是假借字。许慎的定义没错,而他举的这两个例字却是有问题的。命令的“令”和县令的“令”实属一个词,属于词义的引申。同样,长短的“长”和长者的“长”也属于同一个词,属于词义引申现象。因此后人多对许慎的例字不够满意,在说明这个问题时重新举例。词义引申,字形并不改变,本义和引申义之间在意义上有联系。假借字和本字,只是读音相同,而意义上没有联系,例如:
东: 甲 象囊橐之形,借为东方之“东”。
易: 金 象有脚之蛇,即蜥蜴,借为难易之“易”。
離:《说文》:“黄仓庚也,鸣则蚕生。”借为分离之“离”。
其: 甲 篆 甲文象畚箕之形,即“箕”的古字,借为虚词。
何: 甲 本义是负荷,担,借为代词。
莫: 甲 莫篆 《说文》:“日且冥也。从日在茻中。”借为虚词。
笑:本义不明,借为喜笑之笑。
然:本义为燃烧。《说文》:“烧也。从火,肰声。”借为虚词。
汝:本义水名。借为人称代词。
我: 甲《说文》:“施身自谓也。或说我,顷顿也。从戈,从 。或说古垂字。一曰古杀字。”甲文字形象兵器。借为人称代词。
以上介绍完了六书,由于转注和假借都没有造出新字,所以有些教材和文字书上将六书分为“四体二用”两类。所谓四体,是指象形、指事、会意和形声四种结构类型;所谓二用是指转注和假借,属用字的方法而不是造字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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