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方面的教学、健康指导、管理服务方面的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病理学、药物学、中医基础、临床医学、损伤防治学、运动处方原理、运动机能评定、运动训练学、运动医务监督、针灸理疗学、康复体育学、康复心理学等。
专业特点与就业范围:本专业主要学习运动人体科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专业实验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毕业生可在各类医疗康复保健部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体育健身及运动休闲场所等从事健康科学和康复体育相关的指导、服务等工作。
5.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大众艺术体操方向)本科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文化修养,在体育院校、普通大中小学校、文化(艺术)馆、群众团体、厂矿企业等单位从事体育舞蹈工作及体育文化建设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表演(体育舞蹈)基础理论,艺术概论、文学修养、教育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美学、艺术体操、健美操、视唱练耳、音乐作品欣赏、形体训练等表演基本技能。
专业特点和就业范围:系统学习本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练掌握摩登、拉丁舞的基本功和技能,并在一至两个单项上具有特长,具有较高的表演水平和从事组织、编排、导演以及教学的能力。
(二)专科(三年):体育教育专业
培养目标:该专业培养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性人才。
课程设置:教育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保健学、学校体育学、田径、体操、排球、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等。
专业特点与就业范围:该专业开设公共课和专业课,专业课以普修方式学习田径、健美操、体操、排球、足球、篮球、乒乓球、武术等项目的运动技术。学生毕业后适宜到各行各业从事基层工作,或是在业余学校、体育锻炼场所和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校从事体育教学和指导工作。
二、录取规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
1.湖北省体育类(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和艺术类表演本科在提前批本科录取,非体育类(经济学、新闻学)本科在第三批本科(一)录取,体育类专科在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其他各省(市、区)的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各省(市、区)有关规定确定。
2.考生健康状况属于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条款之一者,我院有权不予录取,特别是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我院不予录取。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接受二、三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4.录取时无外语语种要求,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文理科比例按下达各省招生计划数执行。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退回原籍。
(二)录取办法
1.体育类考生:湖北省考生需参加武汉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考试,文化分由我院自主划定,专业素质合格且文化分上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我院择优录取。如计划未完成,在全省征集志愿,按省招委划定的体育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外省考生按各省的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录取。
2.艺术类考生:湖北省考生需参加武汉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文化分由我院自主划定,专业素质合格且文化分上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我院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在取得本省艺术类专业素质考试合格证的基础上,需参加武汉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3.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