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自考课程免试条件公布
考生申请办理免考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所学专业考试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之一
昨日,省招考中心公布了今年下半年我省自学考试办理课程免考手续的条件,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方可办理免考。申请办理免考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考生所学专业考试计划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之一。
公共基础课程
各类高校和自考专科或专科以上的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本科或者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公共基础课程。
自考公共基础课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英语、日语、俄语)、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包括线性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两部分内容)、工程数学、普通物理、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
各类高校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专业,可以免考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和名称一致、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者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考查课除外);报考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可以免考已经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
各类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专业,可以免考已经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自考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专业,可以免考已经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相同且学分同于或者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
自考本科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专业,或者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可以免考已经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相同且学分同于或者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
各类高校的本科肄业生,报考自考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专业可以免考已经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程。各类高校和自考专科或专科以上的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本科或者独立本科段专业,还可以免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具体情况如下:
A、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工程数学课程。
B、物理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普通物理、物理(工)课程。
C、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D、外国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可以免考相应的公共外语课程。
E、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英语
取得大学英语4级或4级以上证书者,可以免考自考本科专业的
英语(二)课程,取得3级或者3级以上证书者,可以免考自考专科专业的英语或英语(一)课程。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者,免试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英语(一)”、“英语(二)”课程的办法:
A、凡参加PETS2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可以免试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英语(一)”课程,获得相应学分;
B、凡参加PETS3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可以免试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英语(二)”课程,获得相应学分。
计算机课程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办法:
A、工科类专业考生获得2级以上等级证书,可以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B、经济管理类和文、法、医、农类专业的考生获得1级以上等级证书,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相应模块合格证书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办法:
A、工科类各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另一模块(《数据库》《程序设计》《计算机绘图》《因特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