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公安(专、本)在济南市公安局报名。
法律(本)、律师(专、本)在山东省科技馆教育培训部(南门大街一号,泉城广场东侧五楼,电话:86064857)报名。
6.助学单位的考生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组织集体报名,考生不得自行到其他报名点报名。
7.新考生填涂“报名登记卡”时注意的问题请参照“报名登记卡”填涂说明;老考生填涂“报考课程卡”时注意的问题请参照“报考课程卡”填涂说明。
8.非计算机现场报名单位的新考生,采用由集体报名单位人工编制准考证号,办理完教材、刊物订购手续后,组织到山东省科技馆培训部(南门大街1号,泉城广场东侧五楼)报名照相。
9.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的文件规定,1月份的报名考试费为40元/科,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搭车收费。
六、2008年4月份自学考试的现场报名工作
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安排,2008年4月自学考试的报名时间为12月18-24日进行。考试时间:2008年4月19-20日。本次报名考生的“考试通知单”将于2008年4月上旬发放,请考生到原报名点领取。考生也可登陆“济南自考网”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
2.已经报名参加2008年1月份考试的新考生,凭准考证号报名,不再作为新考生对待。
3.老考生凭准考证(或准考证号)和“课程卡”报名,报名时填涂“课程卡”,不须填涂“报名登记卡”,以防止重复生成准考证号,也不再电子照相。新考生必须本人到报名点报名,认真填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的有关信息,现场采集照片,并生成考生唯一的、伴随考生考籍全过程的准考证号。
4.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查阅“山东省200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以免报错。同时注意同一时间考试的科目不得兼报。
5.考生的报名办法按第五项中的4、5、6条执行。
6.新考生填涂“报名登记卡”时注意的问题请参照“报名登记卡”填涂说明;老考生填涂“报考课程卡”时注意的问题请参照“报考课程卡”填涂说明。
7.非计算机现场报名单位的新考生,采用由集体报名单位人工编制准考证号,办理完教材、刊物手续后,组织到山东省科技馆培训部报名照相。
8.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的文件规定,4月份的报名考试费为32元/科,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搭车收费。
七、2008年4月份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
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安排2008年4月份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25-26日,报名地点为天桥区自考办、历城区自考办、长清区、章丘市、济阳县、平阴县、商河县自考办。
2.考生可到各县(市)、区自考办查询《2008年4月份教师自学考试的报考简章》,并填涂“报考课程卡”。同时注意同一时间考试的科目不得兼报。
3.考生填涂“报考课程卡”时注意的问题请参照“报考课程卡”填涂说明。
八、200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技能、毕业环节的考核报名工作
1.技能、毕业环节考核报名采用市区网上报名和县(市)考办部分报名点、市考办培训部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在“济南自考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网站中的说明;长清区、章丘市、平阴、济阳、商河县考生也可到当地自考办报名;公安专业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报名,医学类专业在济南卫生人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