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考生有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
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山东省自考委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六条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自学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考生守则
一、考前二十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等证件进入规定的考场。
二、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选择题用)、圆珠笔、钢笔、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四、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五、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六、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归属地(市)及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一律作废。
七、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要求在答题卡上分别用蓝、黑色字迹圆珠笔(或钢笔)和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主观性试题)试卷一律用蓝、黑色字迹的圆珠笔(或钢笔)书写(有特殊要求,如作图除外),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无效。
八、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十、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十二、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或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的处罚。
国内首家自学考试网络大学正在招生注册
由济南大智学校和华夏大地教育网联合率先在国内推出的“济南自学考试网络大学”日前正式开始招生注册。招生对象为立志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考生通过注册取得学籍,并保留5年。注册考生通过网络学习自学考试课程,所学专业的三分之二课程参加社会统一考试,三分之一课程实行过程性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的课程参加网络学习,最后由学校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同等学分。过程性考核成绩保留5年,5年后,无法毕业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