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高教自考考务工作会议内容提要
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高教自考和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两大类考试。其中高教自考报考人数为56395人,112500科次。分别占全省的32.97%和33.81%,进行92个专业(专
科44个,本科48个),300门课程,4556场次的考试,设7个考区(含长清区、章丘市考区), 39个考点(含济南监狱特殊考点)。其中技工院校参加自学考试共报考4280人,占全省的46.37%。为方便考生就近参考,本次考试在章丘考区新设山东技师学院考点。考试时间为4月19-20日两天。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报考总人数为831人,1731科次。进行11个专业,25门课程,2个考点。考试时间为4月18-20日三天。
在2008年1月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我市进一步加大了考点服务体系及人性化管理的建设,加强了各级各类考试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教育,切实做到三个到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服务到位”,有效地维护了国家考试的信誉,保持了我市良好的考风考纪。对个别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省考委进行了严肃处理和通报。各县(市)、区考办、集体报名单位和社会助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应试观。同时希望广大考生自尊、自爱、自警、自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关于对山东省自学考试中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和遵守考场秩序,抵制不正之风的侵扰,共同维护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良好信誉。
为净化考试环境,防止利用通讯工具作弊,在全市各考点继续使用“手机信号阻断器”和“隐形耳机探测器”。
一、本次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入场时,须自我清身,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通讯设备)、电子记事本、MP3、MP4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2.考生一律凭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新版“山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的由派出所出具统一格式打印的户籍证明。“山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丢失或基本信息有误的考生,请登陆“济南自考网”自行修改打印“临时准考证”,并于2008年4月16–18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济南市自学考试办公室405房间办理审核盖章手续。
3.本次考试“济南自考网”提供在线打印“考试通知单”服务,需要的考生请于2008年4月20日前登陆“济南自考网(www.jnzk.net)”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并按裁剪线裁成统一大小。
4.凡在2008年1月份补办了“山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请于2008年4月14日-18日到原报名点领取。
5.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填写本人报考时的准考证号码,以免因错填给本人考试成绩统计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参加“0171房地产投资分析”的考生,可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7.分卷考试科目考试时,考生必须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8.英语科目考试禁止携带英汉词典。高等数学科目[含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考试禁止携带计算器。其它课程允许考生携带使用无程序储存功能的计算器,但考试过程中不准相互借用。
9.考生答卷时必须使用同色笔(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并限定全蓝或全黑(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无效。
10.考生应提前了解和熟悉考点地址、乘车路线(见“济南市2008年4月高教自考考点地址一览表”),并携带好有关证件和物品按时参加考试。考前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关于对山东省自学考试中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
11.本次考试成绩将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