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主考学校、委考助学单位:
为做好2006年10月全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和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自治区级评审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9月1日——9月17日)
1、我区10月
份自学考试共设四个报名点,分别是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自考办。
2、9月1日——9月10日,各委考助学单位持集体报考课程卡(老生),同时组织新生到各市、县自考办报名,逾期不补报(各委考助学单位在9月1日前进行报名工作)。
3、9月11日——9月17日,汉语言文学(专科)、会计(专、本科)和市场营销(专科)四个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及教师资格考试报名。
4、首次报名者,必须亲自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报名,不得让其他(她)人代报。各市自考办要严格做好报名把关工作,实施属地管理。不属于所辖区域的考生不得给与报名。但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返回原籍工作的,经市考办审核后,可以接受报名。
5、新生报名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各市报名工作结束后请将新生填写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送交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保存。
6、新考生报名时,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学专业,认真阅读《考生手册》、《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划手册》,在《报考简章》上查找所报专业和课程代码,按要求认真填涂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卡和信息卡。然后,持报名登记卡和信息卡按顺序进行读卡、摄像(必须保证卡与像片一一对应)、打印校对单,考生对本人报名情况校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离开。各市、县报名点根据情况通知各委考助学单位和社会开考专业考生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的时间。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属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请将表交委考单位存档,属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请将表交市、县自考办存档。
7、老考生报名时,只填涂报考课程卡。
8、准考证号为12位数。编码方法为:第1、2、3、4位为地区代码;第5、6位为年度后两位数字;第7位为年度内报名次数;最后5位为考生报名序号。
9、考生按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的一至四门课程。
10、每位考生必须用唯一的准考证号报名考试,因新程序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对应一个准考证号。已电子注册的老考生不得重新摄像办理新的准考证,否则毕业时不能提取考生成绩信息,影响毕业,后果自负。考生确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异地报名的,由考生写申请、单位开具证明,经宁夏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同意后,发送数据信息,方可在异地报名。
1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磁卡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16岁以下考生使用户口簿)和考试通知单。两证一单,缺一不可。因特殊情况,证件不全,各市、县考办酌情处理。
12、我区10月份自学考试[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0010]大学语文(专)、[0011]大学语文(本)、[0015]英语(二)、[0020]高等数学(一)、[0021]高等数学(二)、[0031]心理学、[0043]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65]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67]财务管理学、[0070]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0138]中国近现代经济史、[0142]计量经济学、[0143]经济思想史、[0149]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156]成本会计、[0159]高级财务会计、[0161]财务报表分析(一)、[0162]会计制度设计、[0169]房地产法、[0223]中国法制史、[0227]公司法、[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230]合同法、[0242]民法学、[0243]民事诉讼法学、[0244]经济法概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