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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20
日,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实施方案。经县人大常委会议审议批准,确定了如下的实施方案:
(1)
为加强对县自来水厂原水供应工程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指挥,两位副县长任副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县城建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城关镇政府、县自来水厂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自来水厂原水供应工程指挥部。
(2)
原水供应改明渠输送为管道输送,埋设Φ
400
输水管道
3.23
公里,同时建好原水泵房和输变电工程。
(3)
工程造价为
160
万元,采取多方筹措的办法解决,县财政解决
90
万元
(
其中从城市维护费中解决
40
万元
)
;自来水用户水费集资
50
万元,即每吨水加收
0.1
元水费,收足
50
万元为止,但时间不得超过
1997
年底,暂由县自来水厂贷款垫付;县城建局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
20
万元。
(4)
埋设原水管道的土方工程由城关镇承担,县财政一次拨给
9
万元
(
包括青苗赔偿费、土方劳务费
)
包干使用;管道安装及原水泵房的配套建设由县城建局负责;输变电工程由县供电局承建。
(5)
油菜收割后立即动工,当年年底前竣工投入使用。实施方案得到县人大常委会议批准后,县政府立即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县政府办公室先后三次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实施方案进行督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实施进度。由于事前准备工作充分,各部门、各单位认识高度一致,都把此议案的办理作为为民办实事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因而实施起来非常顺利,整个原水供应工程于当年
11
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彻底解决了困扰城关居民多年的自来水厂原水污染和供水紧张的两大难题,使城关人民喝上了放心水,至此,议案办理也画了圆满的句号。当年
12
月,县政府办公室草拟了“对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1
号议案答复”,经分管副县长签发,以县政府名义将办理结果函告提议案的
11
位县人大代表。
问题:上述案例介绍的是某县政府办公室辅助领导落实一份议案的大体过程。秘书在办文、协调、督办等工作中,有着极为广泛的发挥参谋作用的空间,请就这些角度对上述案例加以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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