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由公安部门负责武装押送到各县(市、区)公安局保密室。长春市自考办应派人于10月23日上午8点到吉林省教育印刷厂(长清公路7.7公里处)清点试题,试题由长春市公安局负责武装押运至长春市公安局保密室。各地在试卷的交接、保管及押运工作中实行“属地负责制”,要与当地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各个环节万无一失。各地和有关院校收到试卷后应立即清点,如有差错,请及时报告省考办考试科(电话:0431—84658734、84658704)。
(二)考生违规名单上报时间为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以电子版格式报送省考办微机管理科。
(三)考试结束后各地招考办交接试卷的时间为10月28日上午8:30,请各地和有关院校的考务管理人员佩带工作证到长春理工大学体育馆与各评卷院校交接试卷(与省考办交接答题卡)。交接试卷要明确责任,互相签字,具体交接清单可在省自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七、“吉林省自学考试宣传月”要求
为做好我省自学考试的宣传工作,省考办决定在每年两次的自学考试报名期间进行自学考试宣传并命名为“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月”。省考办要求各市(州)县(区)在总结本地自学考试发展特色与经验基础上,大力宣传自考。各地招考办要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充分认识自考宣传月活动的意义,要积极行动起来,抓住契机以点带面进行宣传。各部门要作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也要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系或在报纸、电台安排专版进行系列报道。宣传月活动期间,省考办将派出检查小组到各地查看活动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召开总结会并形成文字材料,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文字材料上报省考办宣传科(电话:0431—84658697)。
八、报考网上阅卷考试科目的要求
经省考办研究决定英语(二)、大学语文两门科目在2008年10月考试中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试点,请各级招考办在接待报考以上两门的考生报名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时要自备2B铅笔和黑色碳素墨水的钢笔(黑色墨水签字笔),填写答题卡前要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按注意事项上的规定认真执行。所有试题的解答都必须全部涂写在答题纸相应的题号或区域内,不能答在试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