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过程:
①已知条件:各个部分的最新购置时间,重置成本(复杂的题目可能需要按照重置成本的计算方法计算出各个部分的重置成本),评估基准日,预计剩余使用寿命
②计算各部分的重置成本之和
③计算各部分的投资
年限(实际上就是使用年限):
=评估基准日-各个部分的最新购置时间
④计算加权投资年限(实质上是各部分的加权平均使用年限):
=∑(某个部分的投资年限×该部分设备的重置成本占整个设备的总重置成本的比率)
注意:我这个地方的讲解如果懂了之后就不需要死记教材的模式了,大家可以按照我说的步骤自己练习一下教材上的例题,可以得到一样的答案。
⑤计算剩余加权使用年限:
=∑(某个部分的剩余使用寿命×该部分设备的重置成本占整个设备的总重置成本的比率)
⑥计算成新率
=剩余加权使用年限/(剩余加权使用年限+加权投资年限)
(5)使用寿命以工作量来衡量的设备,上述两个公式可演变成:
①对比较新的设备:贬值率=已使用量/总使用量
②对比较旧的设备:贬值率=已使用量/(已使用量+尚可使用量)
(6)注意:
①这和上一章“公式计算法”和“使用年限法”是同一个道理,不过这里讲得比较全面和透彻,所以希望大家把这个原理在这里领会透了!
②实质上,这里针对年限法的原理讲了四种运用情况,但是各有各自的适用条件,大家要好好的领会他们各自的适用情况和具体的使用办法
③会计折旧年限与设备的耐用年限是不同,评估人员不可以使用会计折旧年限作为设备的使用寿命。
④注意设备的耐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的计算口径必须一致,如果按两班工作制作为标准计算口径则都应换算成该口径下的年限。(即各部分的各种年限的计算工作强度要一样,即存在各部分设备的使用率问题)
⑤判断设备尚可使用年限的依据是设备的实体状态,技术鉴定是年限法的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