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应作为材料核算;二是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不对外销售的包装物应作为低值易耗品或固定资产核算;三是自制包装物作为产成品核算。
2.包装物的核算内容
包装物的核算包括取得核算、发出的核算和摊销的核算。
(1)取得的核算同材料的核算相同,所以不再赘述。
(2)发出的核算包括生产领用、出售和出租或出借的核算,在出租或出借的核算中会涉及包装物摊销的核算。
①生产领用包装物时,借记“生产成本”账户,贷记“包装物”账户;
②出售单独计价包装物时,按取得的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同时结转包装物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包装物”账户;
③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包装物的账务处理应是在发出包装物时,借记“营业费用”账户,贷记“包装物”账户。
④出租或包装物的核算关键是包装物价值的摊销。包装物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等三种。出租包装物价值的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支出”账户,出借包装物价值的摊销计入“营业费用”账户。
(二)包装物核算方法的设计内容
1.低值易耗品的确认
从性质上讲,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相同,均属于劳动资料。但是由于其价值较低或易于损坏,因此在会计上按流动资产进行核算。
2.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内容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包括取得的核算、摊销或发出的核算。低值易耗品取得的核算与原材料相同,故不赘述。
低值易耗品发出核算的核心是摊销的核算。低值易耗品摊销的方法主要一次摊销法、分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三种。低值易耗品的摊销价值一般根据其用途计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支出”等账户。
十、存货储存核算方法设计内容
存货储存过程中的核算主要包括存货跌价的核算和存货盘点的核算
(一)存货跌价的核算
1.现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期末存货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实务中一般采用备抵法计提跌价准备。计提时,如果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则应借记“存货跌价损失”账户,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应提数小于已提数,则应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账户,贷记“存货跌价损失”账户。
2.按照现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商品削价准备时,应借记“商品销售成本”或“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商品削价准备”账户。
(二)存货盘点的核算
存货盘点后,如果发现盘盈或盘亏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存货盘盈或盘亏的核算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明细账户为“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
本章考点小结:各种提货方式下工业企业及批发企业销货业务凭证流转程序、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账务处理。分值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