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上还是在会计上都属于扣除项目,不存在差异。(1)2001年度应交所得税=(2000-300-50+300-50+200)×33%=2100×33%=693(万元) 递延税款金额(借方)=(300-50+200)×33%=148.5(万元) 所得税费用=693-148.5=544.5(万元)
(2)借:所得税 544.5万
递延税款 148.5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93
对教材P79例题1的错误纠正和思路剖析第1年:
时间性差异=会计折旧-税法折旧=200-100=100万元 发生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第一步 应交所得税=((2000+100)×33%=693万元
第二步 时间性差异影响的所得税=100×33%=33万元
第三步 所得税费用=693-33=660万元
借:所得税 660万
递延税款 33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93万
第2、3、4、5年和第1年会计分录相同
第6年 时间性差异=会计折旧-税法折旧=0-100=-100万元 转回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第一步 应交所得税=((2000-100)×33%=627万元
第二步 时间性差异影响的所得税=100×33%=33万元
第三步 所得税费用=627+33=660万元
借:所得税 660万
贷:递延税款 33万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27万
第7、8、9、10年同上。
对教材P81例题2的错误纠正和思路剖析
前4年分录同例1
第五年时间性差异=会计折旧-税法折旧=200-100=100万元 发生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第一步 应交所得税=((2000+100)×30%=630万元
第二步 时间性差异影响的所得税=100×30%=30万元
第三步 所得税费用=630-30=600万元
借:所得税 600万
递延税款 30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30万
第6年 时间性差异=会计折旧-税法折旧=0-100=-100万元 转回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第一步 应交所得税=((2000-100)×30%=570万元
第二步 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的所得税=100×33%=33万元(用发生时候的税率)
第三步 所得税费用=570+33=603万元
借:所得税 603万
贷:递延税款 33万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70万
第7、8、9年同第6年
第10年 时间性差异=会计折旧-税法折旧=0-100=-100万元 转回可抵减时间性差异
第一步 应交所得税=((2000-100)×30%=570万元
第二步 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的所得税=100×30%=30万元(用发生时候的税率)
第三步 所得税费用=570+30=600万元
借:所得税 600万
贷:递延税款 30万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570万
3、债务法账务处理
例题:某企业采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1997年前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从1997年1 月1日起适用的所得税率调整为30%。该企业1997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00万元。1997年年初递延税款账面余额贷方)33万元,本年度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2万元,可抵减时间性差异3万元。 本年度支付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5万元,支付违法经营罚款1万元,国债利息收入之万元,支付广告费1万元。要求:(1)计算该企业1997年度应交的所得税。(2)计算该企业由于所得税率变更而调整的递延税款金额(注明借方或贷方)。(3)计算该企业1997年度计人损益的所得税费用。(4)计算该企业1997年12月31日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注明借方或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