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收益 用来核算出租人租赁业务取得的收入 损益类科目 发生租赁收益时贷记该科目,转出时借记该帐户 按租赁业务种类或租赁单位设明细账
四、会计报表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信息的揭示
第四节 其他租赁业务会计
一、售后回租业务的核算:其账务处理比较
复杂,在指定教材中的例题有很多未交代清楚的问题,如最低租赁付款额的计算、租赁内涵利率问题等,且在计算中出现了一些错误。建议考生不看具体会计分录。
二、转租赁业务的核算 转租赁业务定义
(一)转租赁业务核算的一般账务处理原则
1.正确确定转租赁业务性质。承租人、出租人均应按规定的标准确定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2.原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原出租人仍保持其会计处理方法不做改变。
3.新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应根据与原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条款,分别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4.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在转租赁的会计处理业务中,原承租人既具有承租人身份,又具有出租人身份。因此,应依据原承租合同和新出租合同的需求,进行转租赁业务归类和账务处理。
(二)转租赁业务核算的科目设置:对从事转租赁业务的企业要求设置“应收转租赁款(或者应收转租赁租金)”和“应付转租赁租金”两个科目进行核算。
(三)转租赁业务的账务处理 教材例题错的令人无可奈何,建议同学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