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治安秩序管理
课程代号:0362
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治安秩序管理是治安管理本科专业的专业课程和必修课程。该课程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总结、概括并反映近10年来我国警务改革的新经验、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吸收、借鉴西方国家在警察科学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治安秩序管理理论和方法中合乎科学原理的部分,合理安排治安秩序管理的结构体系,准确、全面地概括治安秩序管理的基本内容,着重于阐述治安秩序管理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为创建有中国特色的治安秩序管理体系服务。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但毫无疑问,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实现其稳定是不可缺少的,在一定意义上甚至起着决定作用。而治安秩序管理是研究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所应遵循的规范、方法和策略的科学,其理论研究是否充分和科学,对治安秩序管理的实际工作有不可低估的影响。这也就决定了它是治安各学科中很重要的学科。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了解当代治安秩序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特点;理解治安秩序管理的基本原理与基本方法;掌握和运用每一方面治安秩序管理的具体原理与具体方法。
本课程以公安学基础理论课程和公安管理学课程为基础,是建立在公安学基础理论和公安管理学基础之上的应用性学科。本课程的重点是综合运用治安秩序管理的原理与方法,解决城市人民警察巡逻工作、各类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大型群体活动治安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管理、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查禁社会丑恶现象、对妨碍公共秩序人员的处置、对非正常死亡人员的调查与处理、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等治安秩序管理的每一个具体方面的具体治安问题。本课程的难点是治安秩序管理的每一个具体方面的不同治安现状、特点和治安问题。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治安秩序管理概述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的重点是治安秩序管理的含义和研究对象;难点是研究治安秩序的意义。通过学习本章内容,了解秩序、治安秩序与治安秩序管理的涵义,理解治安秩序管理的研究对象,掌握研究治安秩序管理的意义。
(二)课程内容
第一节 治安秩序管理的概念
一、治安秩序的含义
秩序是一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社会固定形式,是人们的生产关系和交往活动的必备条件。
秩序多用于社会领域,即社会秩序,是指在社会中存在着的一定的社会组织制度、结构体系和社会关系的稳定性、有规则性和连续性。
关于治安秩序的含义,不同的著作和教材有着不同的论述。
《治安秩序管理》教材认为:治安秩序是狭义的公共秩序,即根据国家法律、发令规定由治安部门管理的公共秩序。是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
二、治安秩序管理的含义
治安秩序管理是国家警察机关为维护公共治安秩序依法实施的一种组织管理活动。这种组织管理活动的目的,是通过管理协调人们的正常生活和活动,使之约束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
具体而言,就是通过对公共治安秩序的有效管理,把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的活动,纳入正常有序的轨道,要求人人各守其分,使社会不发生混乱而保持安宁,有秩序的状态,预防一切人为的和自然的危害发生,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节 治安秩序管理学的研究对象
治安秩序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公安业务管理,是研究我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及治安辅助力量如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搞好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实践经验与现实问题的学科。这一定义表明:
首先,它深入研究我国治安行政管理部门维护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