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根据此表将考生信息录入计算机考务系统中,同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要在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考确认单”,经考生本人核实、签字确认。表中信息如有差错,责任由考生自负。
2.付费方法。
本次考试继续采用网上付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农行网上银行,申请“电
子支付卡”,缴付考务费。已过期的“电子支付卡”,可重新办理申请;进行集体报考的助学单位,需将考生的考务费存入农行金穗卡,到当地支行申请“网上银行注册用户”,支付考务费时选择“证书客户支付”;有上网等困难的考生,可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用报名点帐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受理报名并收缴考务费。每个报名点可以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金穗卡,将收缴的考务费存入此卡,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类考生的考务费;新生注册费由报名点收取,不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二、报名、报考时间
1.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2008年9月20日。
2.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安排在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08年6月23日-7月3日(周六、日休息)。受理报名的招考办于2008年7月7日-7月9日到省招考办办理报考本科资格审查及免试手续,同时上报新生注册报名的考生数据。7月14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第二阶段为2008年8月25日-9月4日(周六、日休息),受理报名的招考办于2008年9月8日-9月10日到省招考办办理报考本科资格审查及免试手续,同时上报新生注册报名的考生数据,9月15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鉴于高职、高专学校的特殊情况,举办“专本衔接”教育的高职、高专学校新生注册及报名时间延至9月12日,上报注册数据日期为9月15日。
3.实践环节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按照“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08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各主考院校务于10月20日前完成实践环节考试,10月30日前将成绩和《笔迹识别卡》上传和上报省办。考生有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院校联系。实践环节成绩可于考试结束10日后登录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查询。
三、考试通知单查询
各市(行署)招考办按报考数据编排考场,不打印考试通知单。省招考办完成数据汇总后,于考试前20天将考试通知单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也可通过160声讯信息台查询。考试时,考生进入考场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
四、准考证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均须办理准考证。办理准考证按现行收费办法执行。2004年10月以后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考生首次报名办理,执行新考生的收费办法。准考证由市(行署)招考办统一到省招考办办理,省招考办不受理个人办理准考证事宜。各市(行署)招考办要在新生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考生“报名数据文件”及“相片图像文件”报省,于考试前半个月到省招考办交款取证。对于在“新旧准考证对照表”中查不到的考生,需给该考生按照本年度新生分配新的准考证号。此类考生的新旧准考证号对照关系按“附表2”要求整理上报省招考办。
五、网上阅卷
此次考试仍实行网上阅卷。各级招考办要总结考务方面的经验,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有关主考院校要加强对评卷教师的培训与指导,评卷设施必须符合要求,尚末达标的应抓紧完善,为做好网上阅卷打好基础。
六、考籍工作安排
1.免考、本科资格审查。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于2008年6月23日-7月3日、2008年8月25日-9月4日到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本科资格审查事宜,符合免考条件的专、本科考生还需办理免考手续。
2.省际间转考、合档,省内市(地)间转考、合档。省际间转考:由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