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并准确采集考生头像信息。②手工报名方式:报名点可采用手工报考方式,指导考生认真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表》,然后报名点根据此表将考生信息手工录入计算机考务系统中,同时采集考生头像信息。无论采用哪种报名方式都必须在所报信息存盘之前打印出“考生报考确认单”经考生本人核实后签字确认,如有差错,责任由考生自负。各地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新生报名数据上报省办,省办对数据进行处理后新考生方可上网进行网上报考。新生的注册费应由报名点收取,不通过网上银行支付。
6.个别考生报考的处理
①对有上网等困难的考生请直接到报名点去报名,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用报名点帐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直接受理报名并收缴考务费。每个报名点可以以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金穗卡,将收缴的考务费存到此卡上,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类考生的考务费。
②对跨考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按新生处理重新注册,取得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手续。
7.关于考试通知单
各市(行署)招考办将考场编排完成后,将不再打印考试通知单,数据汇总到省办,省办将考试通知单在考试前20天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进行查询、打印,也可通过160声讯信息台进行查询。考试时考生只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8.关于考生准考证
首次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办理准考证,办理准考证执行原规定收费办法。2004年10月以后未参加考试的老考生,按考生首次报名办理,执行新考生的收费办法。准考证由市(行署)招考办统一到省招考办办理,省招考办不受理个人办理准考证事宜。办理准考证要在新生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考生“报名数据文件”及“相片图像文件”报到省招考办。取证时间:考试前半个月到省招考办交款取证。对于在“新旧准考证对照表”中查不到的考生请将该考生按照本年度的新生分配新的准考证号,新的准考证号为:????072*****,其中????为市、县(市、区)四位代码,*****为五位流水号。并将此类考生的新旧准考证号对照关系整理后按要求上报省招考办。
9.有关实践环节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按照“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07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各主考院校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实践环节考试工作,考生有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院校联系。实践环节成绩可于考试结束10日后登录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 查询。
10.2007年10月新生报考本科的资格审批手续和办理课程免考方式与以往不同,实行网上处理,省办将开发“免考及本科报考资格审查管理系统”具体操作及说明另发。
二、关于网上阅卷
今年上半年我省进行了网上阅卷的试点工作,今年下半年考试准备全面推开此项工作,届时我办将下发关于网上阅卷的具体工作要求,请各级考办做好考务工作方面的准备。各主考院校加强对评卷教师的培训与指导。相关院校的评卷微机室的硬件配置需符合网上阅卷的有关要求。
三、关于确保考生信息准确的几点要求
1.对于首次报名的考生,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认真核对“考生报考确认单”上的各项信息,尤其是姓名及身份证号,核对准确后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此单由报名点长期保存备查。
2.从2007年10月报考开始,网上报考系统须同时输入“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来登陆网报系统,由于身份证号的错误而引发的错误系统提示,请到报名点去修改身份证信息,原则上身份证号上的“出生年、月、日”不发生错误,报名点可直接使用网上考务系统中身份证号修改系统文件进行修改。
3.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