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别考生报考的处理
①对有上网等困难的考生请直接到报名点去报名,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用报名点帐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直接受理报名并收缴考务费。每个报名点可以以工作人员个人身份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金穗卡,将收缴的考务费存到此卡上,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此类考生的考务费。
②对跨考区报名的
考生,在报名时按新生处理重新注册,取得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手续。
7.关于考试通知单
各市(行署)招考办将考场编排完成后,将不再打印考试通知单,数据汇总到省办,省办将考试通知单在考试前20天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进行查询、打印,也可通过160声讯信息台进行查询。考试时考生只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8.关于考生准考证
首次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都必须办理准考证,办理准考证执行原规定收费办法。2004年10月以后未参加考试的老考生,按考生首次报名办理,执行新考生的收费办法。准考证由市(行署)招考办统一到省招考办办理,省招考办不受理个人办理准考证事宜。办理准考证要在新生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考生“报名数据文件”及“相片图像文件”报到省招考办。取证时间:考试前半个月到省招考办交款取证。对于在“新旧准考证对照表”中查不到的考生请将该考生按照本年度的新生分配新的准考证号,新的准考证号为:????071*****,其中????为市、县(市、区)四位代码,*****为五位流水号。并将此类考生的新旧准考证号对照关系整理后按具体要求上报省招考办。
9.有关实践环节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按照“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07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各主考院校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实践环节考试工作,考生有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院校联系。实践环节成绩可于考试结束10日后登录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 查询。
10.2007年4月新生报考本科的本科资格审批手续和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一律按照《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与本科报考资格审查填涂卡》要求填写,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同时各招考办督促未办理以上手续的老考生抓紧办理,以确保考生如期毕业。关于《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与本科报考资格审查填涂卡》信息的校验问题,省办已下发了校验方法,请各地在上报之前必须进行该卡的信息校验,否则将不予处理。
二、关于确保考生信息准确的几点要求
1.对于首次报名的考生,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认真核对“考生报考确认单”上的各项信息,尤其是姓名及身份证号,核对准确后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此单由报名点长期保存备查。
2.从2007年4月报考开始,网上报考系统须同时输入“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来登陆网报系统,由于身份证号的错误而引发的错误系统提示,请到报名点去修改身份证信息,原则上身份证号上的“出生年、月、日”不发生错误,报名点可直接进行修改,省办将在自考网上工作平台的考务系统中开发身份证号修改的软件(使用方法另行通知)。
3.在报考时身份证号码有较大变化(出生年、月、日也发生变化)或姓名更改(包括同音异形字)以及头像照片信息变化,严格按照规定带齐材料经报名点备案后由市(行署)招考办统一到省招考办考籍科办理。具体办法:①考生本人亲笔提供情况说明,市级招考办核实身份并盖章确认、经手人签字。②出具身份证、户口原件和复印件。③当地户籍部门提供的更改证明。④老考生出示纸介质档案。处理时间与办理免试时间相同。
4.助学单位在使用网上报考系统进行集体报名时,网报系统同时显示各考生的身份证号及姓名,各助学单位录入人员必须严格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号及姓名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