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至15日,自考报名
石市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7月8日至15日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昨日,市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下半年自考
时间为
10月27日、28日,新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将于考前20日一并发放。
据市教育考试院介绍,凡有志于参加自学考试并遵守有关规定者均可报名参加自考。高校在校生参加自考,仅限本校普通高考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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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efined取的学生报考;允许考生同时报考本科和专科课程,但取得专科毕业证后才能办理本科毕业手续;从外省转入石市的考生,应先按新生办理报名手续,待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后再办理转入手续。省内各市之间不再办理转考手续,准考证可跨市全省通用。
同时,市考试院要求各县(市)、区招办及社会力量助学单位的报名点只准接受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个人报名,不得接受集体报名。委托开考部门只准接受委托开考专业考生报名,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报名点负责。
另外,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的,公共课和个别名称相同的课程可申请免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仍由主考院校组织,各报名点不再受理。
据了解,首次报考的考生须由本人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到有管理权限的报名点报名并摄像,其身份证号、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和毕业证上。而在籍考生则持原准考证进行报名,一个考生只能使用一个准考证,凡持有两个以上准考证者,要尽快确认一个继续使用的准考证号,并将其他准考证号上的合格成绩并入,而准考证内缺图像信息的考生一定要尽快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