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考试信息网查询自己所有合格课程及成绩,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毕业条件。
六、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缓期毕业或不予毕业:1、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不予毕业。2、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每作弊一次推迟半年毕业,作弊三次以上(含三次)不予毕业。3、不在规定时间进
行登记者,推迟毕业。4、材料不齐全或填表不规范者延期毕业。
七、 毕业证书领取时间地点:社会开考的专业到市考试院自考科领取,委托开考的专业到委托部门领取,时间:上半年8月底开始、下半年为次年2月底开始。
八、 从2001年开始教育部实施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制度,2002年上半年加入考生图像,从该年起颁发的毕业证书未注册的,国家不予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的毕业证书,进入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档案库,供社会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