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生效。
3.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各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报考数据上报到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场编排,各市(州、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院校考场编排完毕后即打印《考试通知单》发给报名点,由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
4.2008年4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数据
务必于3月12日前上报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络信息处。
六、准考证发放
为保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规范使用,要求已经领取新准考证的考生报名时缴回旧准考证;还没有更换新准考证的考生,在领取新准考证时上缴旧准考证;已经考完所有报考科目的考生,在办理毕业证时必须上缴准考证。各考点在每次报名结束后,将收到的旧准考证交到省招考中心信息处。
各单位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省招生考试中心相关处室联系。
数据、网上报名:信息处万厚勇 联系电话:0851—5987715
计 划:自考处 张 琳 联系电话:0851—5952397
考 务:自考处 解 燕 联系电话:0851—5952371
自考处 张洪滨 联系电话:0851—595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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