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和举例论述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得出的有创造性、指导性、总结性的结果描述,反映出该篇论文的学术价值。
三、凡有以下情况者,均按论文质量不合格对待,院校不予安排答辩,不给成绩
1、毕业论文未按照上述要求写作;
2、未按照规定纸张和格式打印装订;
3、字数不符合要求;
4、论文有抄袭现象或质量不合格;
5、未通过正规程序指定指导教师,自行联系辅导老师写作的论文;
6、未经指导老师审阅通过的论文。
四、答辩
学员分批、分组参加答辩。采用个人陈述、导师提问、学员回答、导师讲评及答辩委员会讨论评分等环节组成。指导老师要严格把关,确保学员的毕业论文质量,凡有抄袭或质量不合格的论文,不能给予及格成绩。各答辩小组应根据论文质量及答辩情况,认真填写《论文评定表》(附后),坚持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力求体现学员论文答辩成绩的区分度,确保论文指导、答辩工作质量。
五、成绩上报及查询
论文答辩工作结束20天内,将论文评定表、论文成绩册及其文本文件信息(一式两份)报送省自考办考籍科。省自考办对参加答辩学员的论文评分表、成绩表、姓名、准考证号及考生所在市(州)等相关信息仔细核对,并避免出现以下情况:
1、论文纸张不按规定打印、未装订;
2、评分表中导师按一个模式打印并粘贴;
3、评语只有几个字,过于简略;
4、导师未签名、未写学员准考证号、论文题目等。
省自考办核查无误后,一周内将成绩通过网络下发各市(州)自考办。考生在当地自考办查询论文成绩。
论文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六、本规定自二OO八年六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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