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二)“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课程分别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含一级B)、二级VISUAL、FOXPRO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
的应用模块”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
四、注意事项
(一)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顶替相关课程(具体要求见《考试须知》);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和三级合格证分别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地区自考办审验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不再另行收费)。
(二)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三))考生报考时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对该专业的课程、课程代码、学分,然后对照“报考简章”中《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选择课程报考。
(四)2008年10月全国将实施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考试,2008年4月、7月仍按现行的公共政治课安排考试,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课程。
(五)果树(专科)、林学(专科)、餐饮管理(专科)、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金融管理(基础科段、本科段)、调查与分析(独立本科段)等专业于2009年停考,2008年起停止新生报名,老考生2008年内未毕业者,转入相关专业学习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2008年停考。
(六)政治学专业(独立本科段)顶替“英语(二)”三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请考生在其他本科段专业中选择三门专业课参加考试以顶替“英语(二)”课程。
(七)2008年4月开始,“国家公务员制度”(0317,4学分)变更为“公务员制度”(1848,4学分),课程大纲、教材相应更名,通过“国家公务员制度”可以顶替调整后的“公务员制度”。
(八)考生可凭准考证(新系统)在本省内考区跨报考,但在同一次考试中,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区重复报考。
(九)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坐错座位,其成绩以零分计。
(十)规定:“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三十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包括监考教师和其他考务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以违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