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07上半年独立办班及面向农村自考毕业通知
5.地级市考办根据各区(市)考办提交的考生材料和考生的毕业申请,对申请毕业的考生进行初审,初审后向省考办递交《毕业生名单》和有关材料。
四、办理地点:
1、准考证号前四位为0101、0103、0104、0105的考生到广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建设六马路十六号)三楼对外办公大厅办理。
2、广州市属其他区(县级市)考生回原报名报考点所在地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