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限不同;④审理事由不同,注册商标争议的事由,即是在后注册商标与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的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其理由不能与核准注册前已提出异议并裁定的事实和理由相同;⑤受理机关不同。
93 注销注册商标与撤消注册商标的异同:相同处:两者均应由商标主管机关收缴其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其商
标权即告终止。不同点:注销注册商标是当事人自动终止其商标权,发生注销情形时,商标权从注销公告之日起终止,注销公告以前的商标权是有效的;撤消注册商标是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手段终止其商标权,发生争议撤消和不正当注册撤消情形时,其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发生违法撤消情形时,从撤消之日起终止其商标权。
94 注册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后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法律制度。申请注册商标续展的条件:①续展注册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可以是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也可以是继承人或受让人;②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注册商标有限期届满前6个月或后6个月内;③续展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并交送《商标续展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5份,缴回原《商标注册证》;④缴纳续展申请费和注册费。
95 注册商标**的限制:①类似商品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不得分割**;②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③集体商标不得**;④联合商标不得分开**;⑤共同所有的商标,任何一个共有人或部分共有人不得私自**.
96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法律行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独占许可使用、一种是普通许可使用。
97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许可人的义务:①保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②维护被许可人的合法使用权,当第三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时,许可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③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的义务:①未经许可人书面授权,不得将商标使用权移转给第三人;②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并在其商品或包装上注明产地和被许可人的名称;③如被许可使用的商标遭受他人侵犯,被许可人应协助许可人查明事实;④按合同的约定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
98 商标管理:是指国家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注册、使用、印制和**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总称。建立商标管理制度的意义:①规范商标行为,发挥商标功能,保护消费者的利益;②可以增强企业和商标使用人的法制观念,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③有利于加强商标立法,完善商标法律制度。
9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注册商标的管理包括:①未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得违反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②未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③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不得将其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④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粗制滥造,依次充好,欺骗消费者;⑤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必须在商品上、包装上表明企业名称或地址;⑥在国家明文规定应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上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
100 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①有与其承印商标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及仓储保管设施等条件;②有健全的管理商标印制业务的规章制度;③有3名以上取得《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商标印制单位的商标印制管理制度:①核查制度;②商标印制存档制度;③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④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