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人事先必须与专利权人进行合理协商,但未能达成协议;④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实施强制许可的要求。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①专利权的穷竭;②善意使用或销售行为;③先用权人的实施;④临时过境;⑤为科学或实验目的的使用。
72 专利权穷竭:也称专利权用尽,或专利权耗尽,是专利权人对合
法投放市场的专利产品,不再具有再销售或使用的控制权或支配权。
73 先用权:是第三人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经做好了制造、使用必要准备,并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权利。成立的条件:①先用权人的实施行为或必要准备行为发生在专利申请日以前;②先用权人的实施或准备实施的发明创造是其合法获得的;③在专利权被授予后,先用权人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
74 专利许可证贸易:是专利权人通过专利许可证合同将其依法取得的对某项发明创造的实施权移转给非专利权人行使的一种贸易形式。其特征为:①许可方只能是专利权人;②标的是对有效专利的实施权;③被许可方所获得的只是对约定专利的实施权;④通常要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⑤专利许可证贸易关系有效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后,许可方应当将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的副本送交专利局备案。主要条款:①专利的实施方式;②许可证的属性;③许可证的有效期间和地域范围;④专利许可证使用费的标准和支付办法;⑤违约责任;⑥合同当事人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条款。
75 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的禁用条款:①搭售条款;②固定价格条款;③对技术改进的限制条款;④回授条款;⑤禁止被许可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专利技术。
76 独占许可证:是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独家许可证:持有该许可证的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享有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的排他使用权。其特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可以实施。
77 专利许可贸易合同:是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实施专利的方式、期限、地域、范围等有关事项达成的协议。
78 专利许可证贸易中原许可证的被许可方在颁发分许可证时应注意的问题:①被许可方能否颁发分许可证,应以原许可证为依据;②合同允许被许可方向第三人颁发分许可证的,分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原许可证的有效期;③分许可证所涉及的地域范围不得超过原许可证的有效地域范围,超过原许可证地域范围的行为可能构成专利侵权;④被许可方给分许可证的被许可方所授予的实施方式不得超过原许可证所约定的实施方式。
79 专利侵权行为:也称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指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任何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擅自以赢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其构成条件:①实施的发明创造必须是有效的专利;②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③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④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是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
80 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其含义包括:①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的标记;②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③商标是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具有显著特征的人为标记。其作用有:①商品来源的标示作用;②商品质量的监督作用;③商品选购的指导作用;④商品销售的广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