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和地方行政机构:三公九卿制,郡县制(乡、里、亭),道。
(9)官吏管理制度:任官标准与限朗,选任方式,秩禄制度,考课与奖惩制度。
(10)司法制度:①司法机构:中央有廷尉与御史大夫;地方为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合一,分为郡县两级,乡、亭也有一定的调解、治安功能;②诉讼制度:纠举与
自诉,“公室告”与“非公室告”,受理程序与“爱书”制度,审判程序,“读鞫”与“乞鞫”。
第五章 西汉的法律制度
(1)汉法制指导思想的演变:汉初以“黄老学派”思想为主并辅之以法家思想的历史背景及特点,汉武帝以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历史背景,“德主刑辅”。
(2)两汉的立法活动:“约法三章”,《九章律》,《傍章》,《越官律》,《朝律》,《沈命法》,《通行饮食法》,《左官律》,《阿党附益法》,《酎金律》,《事国人过律》。
(3)两汉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4)两汉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刑事责任年龄,法律时效,亲亲得相首匿,先自告除其罪,“先请”制度。
(5)汉文帝的刑制改革:汉初文帝、景帝刑制改革的历史背景,其主要内容及历史意义。
(6)两汉的主要犯罪:妨碍加强中央集权的犯罪,妨碍加强君主专制的犯罪,妨碍维护皇帝尊严及保护皇帝安全的犯罪,妨碍镇压农民反抗的犯罪及其具体罪名。
(7)两汉的财产继承制度:提倡“同居共财”,出现诸子均分的情况,遗嘱继承出现。
(8)两汉的行政管制度:中央的三公九卿制,北方从郡国并立发展到郡县制。
(9)“春秋决狱”:“春秋决狱”的原义,董仲舒“春秋决狱”的实践,“春秋决狱”的历史意义。
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制度
(1)法制指导思想:①三国时期,“拔乱之政,以刑为先”;②两晋时期,纳礼入律;③南北朗时期,礼律进一步结合。
(2)法律形式:科、科条、律、令、格、式、故事等概念,首次区分律、令。
(3)法典编制体例:从三国曹魏《新律》到《北齐律》,律典篇章编制体例的演变及其意义。
(4)纳礼入律:“八议”,“官当”,“准五服以制罪, ”重罪十条“。
(5)“九品官人法”:“九品官人法”的由来,“九品官人法”的内容及其历史作用。
(6)行政管理制度:“三省制”的形成,地方行政机构的特点。
第七章 隋、唐、五代的法律制度
(1)隋《开皇律》:《开皇律》的制定与修订,《开皇律》的篇章体例,《开皇律》的主要内容特点和影响。
(2)唐初法制的指导思想:①“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②立法要求宽简、划一、稳定;③执法要求审慎。
(3)法律形式:律令格式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敕的概念及其特殊地位。
(4)主要立法活动:约法十二条、新格五十条、《武施律》、《贞规律》、《永徽律》、《永徽律疏》、《唐律疏仪》、《开元律》和《大中刑律统类》的制定,《贞观律》的主要内容。
(5)《唐律仪》的历史地位:《唐律疏议》的结构、篇目及其主要内容,《唐律疏议》的特点,《唐律疏议》对宋元明清和东亚诸国立法的影响。
(6)《唐六典》的主要内容:《唐六典》的制定,《唐六典》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7)定罪量刑的主要通例:严惩“十恶”;贵族官员犯罪以“八议”、“请”、“减”、“赎”、“官当”减免刑罚;亲 属相犯,准五服论处;良贱相犯,依身份论处;老小病残犯罪减免刑罚;划分公罪私罪;区分故意、过失;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同居有罪相为隐;自首减免刑罚;更犯累科,二罪以上俱发以重论,疑罪各以所犯,以赎论;本条别有制,与(名)例不同者依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