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串讲笔记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8-23 11:17:14

烈,纷纷要求乡政府采取措施,予以罚款或责令停产停业。对皮鞋厂的这种行为有权予以罚款的行政机关是( )。

  A.乡人民政府

  B.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C.镇派出所

  D.县环保局

  [答案]D

  参见《行政处罚法》第15条、《环境保护法》第38条规定,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县环保局作为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行政部门,根据《环境保护法》第38条的规定,有权对该皮鞋厂处以罚款。

  行政处罚的管辖

  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1)地域管辖:原则上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有权行政机关管辖,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指定管辖:原则上由最先查处地管辖

  行政处罚的适用

  行政处罚适用是对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具体运用,也就是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它是将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原则、形式、具体方法等运用到各种具体行政违法案件中的活动。

  (1)责令改正:本身不是行政处罚

  (2)重复处罚:“一事不再罚”

  注意:1)这里的“罚”是指罚款。

  2)“一事”是指同一个违法行为 :根据“责令改正”来确定是否属于同一个违法行为。

  3)不再罚的情况:①同一事实,同一理由,不得再次处罚;②同一事实,不同的行政机关基于不同的理由,可同时处罚,但不得同时处以罚款。

  例如:客车超载,经第一检查站,处罚;后超载继续行驶,经第二检查站,又处罚。

  理解:超载至第一检查站是一行为,由第一检查站至第二检查站之间,是另一违法行为。因此,不能算一事再罚。

  走私船被罚款,能否再吊销驾驶执照?可以,不属于同一种类处罚,不是一事再罚。

  (3)裁量情节

  不予处罚的情节:

  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2.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a.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b.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c.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d.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e.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相关规定:

  a.行政处罚应告知当事人的事项: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b.证据保全: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干扰:封存提存。

  (4)处罚的折抵: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折抵

  ①行政拘留折抵刑期;

  ②行政罚款折抵罚金

  (5)追究时效:

  ①原则上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 这里的“发现”是指发现违法行为。

  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为6个月、海关法规定为3年。

  ③违法行为具有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决定程序

  1、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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