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c.委托、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d.转交送达:
(一)军人:可以通过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门转交
(二)被监禁:可以通过所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转交。
(三)正在劳动教养:可以通过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e.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B.送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