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美国法——
现代美国法律的一般变化:①法律的统一和系统化趋势; ②经济立法的增多。
现代美国宪法的变化:
⒈关于公民选举权的宪法修正案;
第19、23、24、26条
⒉关于总统、副总统的任期和空缺的宪法修正案;
第20、22、25条
⒊总统权力的扩大和行政立法的增多; “白宫班子”
⒋联邦权力的扩大和州权的削减; 第16条,“补助制”
⒌第二次大战后初期对民主权利的限制。
①霍布斯法②忠诚调查令③塔夫脱-哈特莱法(1947年劳资关系法)④蒙特-尼克松法(管制颠覆活动法) ⑤史密斯法(外侨登记法)⑥麦卡伦-伍德法(1950年国内安全法)
美国民法的变化:
⒈财产法方面的变化;
①关于无形财产的权利大为发达;②限制所有权的趋势也大为加强了。
⒉契约法方面的变化;
①由于社会经济关系复杂化出现了新的契约形式;②契约自由受到了限制。
⒊侵权行为法方面的变化。
①产品责任法;②私生活秘密权法;③国家赔偿责任法。
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内容和特点:
①适用对象;②以买卖为中心较传统商法为窄;③灵活实用不拘泥于普通法的传统原则。
现代美国的经济立法与罗斯福“新政”
现代美国的刑事立法:有州刑法和联邦刑法两个体系。 《模范刑法典》
现代美国刑法的主要特点:
⒈在犯罪分类方面;(重罪、轻罪、微罪、违警罪,级,格)
⒉在刑罚方面。
①关于废除死刑问题;②监禁刑的分类;③刑期幅度大;④数罪并罚采取相加原则。
近代法国法——是早期资产阶级法的典型。
法国资产阶级法律产生和发展的道路:
①1789年革命到第一帝国时期是近代法律的开创形成时期;
②19世纪产业革命后是法国近代法律的演变和发展阶段。
罗马日耳曼法系的特征:
①罗马日耳曼法系统地、直接地接受罗马法的影响;
②一般不存在判例法,成文法是它的法律形式,重视法典编纂形成完整体系
③罗马日耳曼法系要求法官遵从法律明文办理案件,庭审中法官起主导作用。
宪法的发展和《人权宣言》
革命时期的法国宪法:
⒈1791年宪法; ⒉1793年宪法。
1795-1870年时期的法国宪法:
⒈1795年宪法(“共和三年宪法”);
⒉1799年宪法;
⒊1804年宪法(“共和12年元老院整体决议案”);
⒋1815年《帝国宪法附加法》;
⒌1814辍肚斩ㄏ苷隆罚?
⒍《七月王朝宪章》;
⒎1848年宪法(第二共和国宪法);
⒏1852年宪法(路易*波拿巴宪法);
⒐1870年5月21日《固定帝国宪法的法令》(又称《1870年拿破仑第三新宪法》)
1875年宪法(第三共和国宪法)由《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政权关系法》组成
法国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行政法院独自和独立行使司法权形成与普通法院对等的双轨制
法国行政法的特点:
①行政诉讼不由普通法院审判,而由行政法院审判;
②法国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来自行政法院的判例;
③法国行政法构成独立的法律体系。
法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及拿破仑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法国民法典的渊源:
①罗马法,特别是《法学阶梯》;②敕令;③习惯法;④革命时期的许多立法和法制原则;⑤自然法学和启蒙思想的影响。
法国民法典的特点:
⒈贯彻资本主义民法原则;①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原则;②契约自由原则;③过失责任原则;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⒉注意维护小私有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