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是指在票据法上未直接规定,而允许由出票人自行决定进行记载的事项。在该事项未进行记载时,不影响汇票的效力;而在出票人进行了该事项的记载时,并不发生票据上的效力,而仅发生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效力。
25、[付款人]是出票人于出票时记载的受出票人委托承担汇票付款的人。
26、[收
款人]是出票人于出票时记载的接受汇票支付的人。
27、[出票人]是作为完成出票行为的行为人,而记载于汇票上的人。
28、[付款日期]也叫到期日,指汇票上付款人应当支付票据金额的具体日期。
29、[出票地]是票据上载明的出票人为出票行为的行为地。
30、[背书权]是指持票人进行背书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