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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串讲笔记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8-22 17:49:28

实体权利性质):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起起诉、上诉,授权给代理人必须有当事人特别授权。

  a.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b.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
范围和办法由最高法院规定。

  c.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d.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e.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区分反驳和反诉的关键在于被告是否向原告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

  5.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

  A.公民:

  a.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b.但如果实体权利义务是专属于死亡当事人的,则不发生承担。

  B.法人:

  a.一般规定: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更换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本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b.法人合并与分立: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

  c.法人解散、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企业法人未经清算即被撤销,有清算组织的,以该清算组织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二、原告与被告

  1.公民

  2.公民作为诉讼当事人的情形还包括: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三、共同诉讼

  A.普通共同诉讼(可分之诉):

  a.条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且归同一法院管辖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b.后果:普通共同诉讼中,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张某将位于市内的三间房屋分别租给甲、乙、丙三人居住,租期届满,甲、乙、丙三人都未付清租金,张某索付未果,于是准备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

  A.张某可以将甲、乙、丙三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B.张某可以将甲、乙、丙三人分别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C.如果张某对该三人分别提起诉讼,则受诉人民法院必须经张某同意才能将案件合并审理

  D.该案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的

  B.必要共同诉讼(不可分之诉)

  a.条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作出对全体有效的裁判。

  b.情形:

  两种大的类型:共同诉讼人对诉讼标的原先就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基于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共同诉讼人之间才产生了共同的权利或义务,如共同侵权。

  (一)挂靠: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二)实际经营者与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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