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方面基于产业政策的考虑,由专门的经济法规范对其主体资格或资质条件做出专门的限定。
二、行为理论:
1、研究行为理论的价值:
(1)行为理论是整个经济法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少行为理论的经济法理论是不完整的。
(2)研究经济法的行为理
论,有助于确立经济法学的行为范畴。
(3)研究经济法的行为理论,对行为作出相应的分类,有助于对相关主体的权利作出进一步明晰化的要求。
2、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和类别:
(1)属性:同样属于法律行为,同样具有法律行为的一般属性。例如,它同样具有社会性、法律性、表意性。
(2)类别:
A.从总体上分为两类:
a.调制行为:即调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为,亦即在宏观上通过调节来控制,在微观上通过规范来制约,从而在总体上通过协调来制衡。(是经济法具有主导地位的行为)
b.对策行为:即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博弈行为,它可以分为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策行为两类。
B.其他分类: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a.从主体角度:可分为角色行为和非角色行为、单方与非单方行为、自为行为和代理行为。
b.从行为对象角度:可分为抽象行为与具体行为
c.从行为效果角度:可分为积极行为与消极行
3、经济法主体行为的主、客观要素:
(1)主观要素:
行为目的:调制主体在从事调制行为时,调制受体在从事策行为时,都会将其追求的目标融入行动之中。
认知能力:调制主体的认知能力以及企业或消费者的认知能力等都是很重要的,不仅会直接影响调制行为,也会影响市场主体的利益。
(2)客观要素:
行为手段:在经济法领域,要实现调制目的就必须采取与之相一致的手段,如财政手段、税收手段,而这些手段的法律化则构成了经济法的重要内容。
行为结果:在经济法领域,无论是调制行为还是对策行为都与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目的直接相关,因此行为的结果恰恰是主体非常关注的。
4、经济法主体行为的“主客二元结构”:经济法主体行为主、客观要素,构成了行为内在的“主客二元结构”,为深入、具体地研究各类经济法主体的行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框架,从而有助于丰富经济法上的行为理论。这种“主客二元结构”强调,经济法主体基于一定的认知能力,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手段,会在客观上形成一定的结果。这些主、客观要素,对于分析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特别是分析和评价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都是很重要的。
5、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层级性:
(1)经济法主体结构是一种非对称的二元结构,从而使经济法上的行为结构呈现出层级性。
(2)从总体上说,经济法主体行为可分为两大类,即基础性行为和高层次行为。
6.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
(1)评价标准:有政治、经济、法律标准等,但从经济法角度来看,法律评价非常重要。
(2)法律评价的重心:对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断。
(3)法律评价的目的:为了更好地对行为进行法律规范,以使相关主体能更好地把握可为、当为、必为和禁为的事项及程序,从而可以依法作为或不作为。
三、“权义结构”理论
1、“权义结构”的概念:指各类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与组合。它是各类法律研究中都不能回避的核心问题。
2、研究权义结构的价值:
(1)从一般的理论价值上说,“权义结构”直接关系到法学领域的核心范畴和核心问题。
(2)从实践意义看,深入研究“权义结构”对于完善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很重要。
3、“权义结构”的法理分析:
体现为两类结构:权责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