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串讲笔记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8-22 16:10:25

系,而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75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是指原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义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继受这些权利义务的法律现象。合同承受:又称合同承担,是指合同关系一方当事人将其合同上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地移转给第三人,由其在移转范围内承受自己在合同上的地位,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其生效要件:①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②承受的合同须为双务合同;③须原合同
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④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76 债的变更和解除的法律后果:①债变更或解除后,按变更后的债履行;②对债的变更或解除负有责任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③因不可抗力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原因造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承担责任。

  77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其特征:①合同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标的。②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③合同解除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④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

  78 比较合同的解除与撤销:都是合同消灭的制度。①适用范围上,撤销的范围比较广泛,不仅适用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而且适用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及民事行为场所,而解除只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提前消灭的情况;②发生原因上,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的,也有当事人约定的;③发生效力上,撤销都有溯及力,而解除往往无溯及力,只有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及违约解除非继续性合同时才有溯及力。

  79 合同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区别:①解除条件原则上可以附加于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及意思表示,并不限于合同;而合同解除只限于合同领域。②在民事法律行为中附解除条件,目的是为了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满足当事人特定的需要;合同解除不是合同的附款,并且主要是基于法律的规定。③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且自动地消灭;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必须有解除行为才能使合同实际解除。④解除条件成就,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合同解除则既有向将来发生效力的,也有涉及到合同成立当初的。

  80 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法定解除条件的类型:①协议解除的条件;②约定解除的条件;③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④违约行为。提倡采取双方协商的方式行使解除权的原因:①合同解除不会使双方当事人在物质利益上共同增加,而是彼增此消;②协商的过程,是当事人双方明了事情原委和责任如何分配的过程;③倡导协商方式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调解原则,使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规定更加统一。

 

9 7 3 1 2 3 4 8 :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相关新闻 :

   

关键字: 模糊搜索:

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高教自考招
新加坡华夏管理学院2008年自主招
北大英语自考部招生日语英语专业
一年半获取国家承认自学考试证书
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2008年自考
2008年首都联合职工大学招生简介
chinazikao重点推荐
资料中心
热 点 推 荐
串讲笔记 试题下载 资格考试
今 日 资 讯
[安徽] 09年1月高教自学考试摄像时间调整的通知 
[江西] 08下半年调整部分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及教材
[天津] 09年高教自学考试开考招标与投标专业通知
[陕西] 08年高教自学考试部分课程教材变更通知 
[辽宁] 08下半年自学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
[广东] 中山市全国自考计算机等级考试紧急的通知 
[天津] 高教自学考试开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通知 
[青海] 08下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考试编排数据的通知 
[安徽] 有关铜陵自学考试电子摄像及教材发放通知 
[北京] 高教自学考试区县常设考点校址路线一览
教 育 网 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