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环境与资源管理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早期限制时期
从产业革命开始到本世纪初,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经历了早期的工业化时期,同时也进入了公害发生期。
当时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工业生产引起的第一代污染。伦敦烟雾污染。
二、第二阶段,治理时期
从20世纪初至60年代进入了公害发展与泛滥时期。
出现了一些污染严重的新的工业部门,如石油、化工、电力、汽车等,环境污染和破坏空前加剧,已从局部地区发展成为社会性公害。 主要对策是投入一切可能的技术和财力进行污染治理。如:普遍采用对污染物的净化处理(兴建污水处理厂、安装销烟除尘设备);开展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采用和推广各种无害工艺技术;用水的闭路循环等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治理阶段虽然取得控制污染的显著效果,但也存在许多问题:
⑴治理是在造成污染之后再进行治理,因而是被动的,可谓“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往往是此起彼伏,防不胜防。⑵治理阶段一般是采用“单打一”的单项治理技术,很少采用综合防治措施,这样只能着眼于解决部门性的污染源,而不能从整体上和防治结合上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⑶单项治理要耗费巨额资金,经济上不合算。
三、第三阶段,综合防治时期
从20世界60年代至70年代,“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具有代表性的政策转变的标志是1979年经济与发展组织(OECD)第二次环境部长会议纪要提出的建议:各国环境政策的核心应该是“防重于治”。得到了工业发达国家的普遍赞同。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政策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项:
1、实行区域综合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全面解决合理布局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2、实行预防为主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使损害环境的工程建设在施工前通过评价得到有效制止。
3、把污染物排放的“浓度控制”改为“总量控制”。总量控制是在计算地区环境容量(限值)和当地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根据环境指标限定每个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这样,可以使各种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总量不超过环境容量的限值,以保证一定地区或城市的环境质量。
尽可能把污染物消灭在生产过程中。
4、不要等污染产生后再进行治理,而要尽可能把污染消灭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即从末端处理改为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以及采用无害、低害工艺和闭路循环系统。
5、把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到最低限度后,再采用净化处理措施。
四、第四阶段,制定发展与环境的总体战略,全面调整人类同环境的关系
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到目前。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各国未来的共同发展战略。
第三节 环境管理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
把环境与资源管理上升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环境问题成为严重的社会公害的时候。
1972年的人类环境会议是一个转折点。这次会议指出,环境问题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经济问题,不能只用科学技术的方法去解决污染,还需要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综合的方法和措施,从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中全面解决环境问题。只有把环境与资源管理作为一项国家职能,全面加强国家对环境的管理才能做到。
50、60年代严酷的现实使发达国家的政府认识到,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同政治、经济密切相关的重大社会问题,不把环境与资源管理列为国家的重要职责,便不能应付这种挑战。
20世纪70年代,美、日、英、法、加拿大等国分别在中央设立和强化了环境保护专门机构,同时,不少国家相继在宪法里规定了环境与资源管理的原则和对策,公民在环境保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