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它又可分为末端管制和全程管制。
末端管制即直接对污染物排放作出规定;全程管制即通过生产投入或消费的前端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数量予以规定,最终达到控制污染排放的目的。
经济刺激方式又包括市场刺激和非市场刺激两大类。
市场刺激方式即依照柯斯定理,先根据允许产
生的污染物数量设定“排污权”,再将“排污权”作为市场交易的标的予以流通或消费,最终达到控制污染排放的目的。
非市场性刺激则是由国家通过价格、税收、标志、抵押金、补助金、保险、信贷和收费等手段迫使生产者或消费者把他们产生的外部费用纳入其经济决策之中。
3、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有效性的评估和分析
对环境法进行经济分析是美国发明的,罗斯福
1936年美国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制定了《公共汽车尾气控制法》,在资源法律——成本——效益分析上作出了一项革新。
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进行经济学评估的主要范围包括:评估环境与资源立法的经济成本,以及对法律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经济的分析。此外还经常运用:环境经济系统的投入产出、资源开发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补充:美国的一些创造 “环境权” 环境经济分析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六章 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
第一节 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
一、环境管理的概念
环境管理的概念概括为:环境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影响环境的活动进行规划、调整和监督,目的在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
二、环境与资源管理的原则
除了遵循国家管理的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根据环境与资源管理的特点,遵循一些特殊的原则。
1、综合性原则
从管理体制、制度、措施、手段都要贯彻综合性的原则。法律和经济手段的综合运用在环境与资源管理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2、区域性原则
贯彻区域性原则要求:1、制定环境政策和标准要尽可能考虑地区的差异性; ⑵某些环境要素的保护和污染防治,例如水的利用与保护,土地、森林、渔业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等都要考虑区域性原则; ⑶注意发挥地方管理机构的作用,以地方为主进行环境与资源管理。我国设有长江水源保护办公室、黄河水利委员会,对这两大流域水资源的保护主要是发挥地方机构的作用。
3、预测性原则
国家要对环境实行有效的管理,首先必须掌握环境状况和环境变化趋势,这就需要进行经常性的科学预测。可靠的预测是科学的环境与资源管理和决策的基础和前提。
4、规划和协调性原则
环境规划包括长远规划(例如五年)和短期规划(一、二年);全国规划和地方规划、工业污染防治规划、水域污染防治规划、自然环境保护规划等。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涉及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海洋局、交通部港务监督、渔政部门、军队、地方环保部门六个方面,以国家环保总局为首组织协调和其他部门分工配合。
三、环境与资源管理的范围
由于各国环境问题的阶段性和具体情况的不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狭义的环境与资源管理主要指污染控制。
2、广义的环境与资源管理,把污染防治和自然保护结合起来,包括资源、文物古迹、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3、更大范围的环境与资源管理。
认为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生产力布局、水土保持、森林植被管理、自然资源养护等也是环境与资源管理的组成部分。
第二节 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管理的历史发展
现代环境问题产生于产业革命以后。
西方工业发达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