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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串讲笔记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7-08-22 16:27:25

资源时所缴纳的费用。例如土地使用费、水资源费、海域使用费、矿区使用费等。这种费用,它直接源于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而不以是否有人类劳动的凝结或管理投入为转移。其费用的多少,通常根据开发使用的资源数量、面积以及稀缺程度、可获利益的大小确定。

  B.补偿费:是为弥补、恢复、更新自然资源的减少、流失
或破坏而向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收取的费用。如育林费、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费等。这类费用,通常根据恢复、更新所消耗、破坏的资源的实际费用征收,但也有的只按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得的一定比例或数量征收,如育林费、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费、生态环境补偿费等。

  C.保护管理费:是为解决培育、维护、管理自然资源的费用支出而向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征收的一定费用。例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河道采砂取土管理费等。这类收费,虽然也具有对消耗的自然资源给予一定补偿的性质,但它主要是为了弥补国家或有关单位为保护、管理自然资源所支出的费用,而不是像开发使用费那样只是对自然资源本身价值的补偿。

  D.惩罚性收费:是行政管理机关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者不按规定要求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而让其缴纳的带有制裁性质的费用。如耕地闲置费,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

  第十章  环境标准

  第一节  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

  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环境标准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中一个独立的、特殊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具有法律性质的技术规范。

  环境环境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

  ⑴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

  它同一般法律不同之处只在于:它不是通过法律条文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是通过一些定量性的数据、指标、技术规范来表示行为规则的界限,来调整人们的行为。

  ⑵环境标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⑶环境标准的制定像法规一样,要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

  第二节  环境环境的作用

  环境标准在国家环境与资源管理中起着如下作用:

  ⑴环境环境是制定国家环境计划和规划的主要依据。

  ⑵环境标准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定与实施的重要基础。

  ⑶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与资源管理的技术基础。

  第三节  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订

  一、环境标准体系

  根据《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的环境标准由三类两级组成。

  三类,是指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方法标准三类。

  两级,是指我国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级。

  地方级,实际上是省级,因此,我们又可以将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省级)两级。

  环境环境标准

  以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叫做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环境标准反映了人群、动植物和生态系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要求,也标志着在一定时期国家为控制污染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能达到的水平。

  它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是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了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对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的浓度和数量所作的限量规定就是污染物排放标准。

  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达到环境质量的要求。

  排放标准更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超过排放标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排放标准是加强国家环境与资源管理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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