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污染物和有害物质的排放等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来规范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第三,通过确立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防治行政法律制度来促成国家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
通过上述一系列环境污染防治的行政
管理,最终的目标就是要使污染物以及有害物质的排放达到国家环境标准规定的要求,从而实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环境污染防治行政较之于其他行政而言具有强烈的计划性、指导性、依赖市场方法的特性,并且更具有积极的预防性。
三、环境污染防治立法:是指国家为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对产生或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原因活动(包括各种对环境不利的人为活动)实施管理,以达到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进而达到保护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目的而制定的同类法律的总称。
第二节 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
★自1979年颁布实施第一部《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来,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立法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主要是由下列六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或规章组成:
大气污染防治法
海洋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和其他危险物质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第十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法(P220)
第一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
一、大气污染
「大气概述」(一般学术了解,不考!)在自然地理学上,一般将随地球引力旋转、环绕地球周围大约1400公里范围内的空间称为大气层(大气圈)。大气,是指从地球周围的表面直到距地球表面空间一定范围的大气圈所存在的由多种气体所构成的混合体。大气的主要组成成分(组分)包括恒定的、可变的、不定的三部分。大气的恒定组分是指氮、氧、氩以及微量的氖、氦、氪、氙等稀有气体,它们的含量在近地层空气中的各处都是恒定不变的。大气的可变组分是指恒定组分以外的水蒸气、二氧化碳等气体,它们的含量因地域、季节、气象条件的不同以及受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等因素的影响而会发生变化。大气的不定组分主要是指因正常的自然变化而引起的自然灾害(如火山爆发、森林大火以及地震等)或由于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向环境排放废弃物质等原因而在大气中形成的尘埃、硫及其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盐类以及恶臭气体等,其中由于人类生产生活活动向环境排放的各种物质是大气中不定组分的主要来源。按照大气圈的温度、组分以及其他方面的物理性质在垂直方向上的变化和不同,可以将大气圈分为对流层、平流层、中间层、热层和外层这么五层。其中,对流层、平流层、中间层处于均质层,而热层、外层处于非均质层之中。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的大气环境条件主要是在对流层中形成的。
★「大气污染」是指大气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大气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财产安全,以及破坏自然生态系统、造成大气层质量恶化的现象。环境污染防治立法中所称的大气污染(空气污染)都只是指由人为因素所引起的大气污染,而自然在自身的变化过程中所发生的大气污染则不是法律控制的对象。
大气污染物的分类(多选题)
★按照大气污染物的来源,可以将大气污染分为:
A.煤烟型污染。(由烟尘、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引起)
B.石油型污染。(由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铅引起。)
C.特殊型污染。(废气或粉尘)
★按照大气污染的范围,还可以将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