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动。采独任调解员时,双方应就该人选达成协议。如为二人时,可各指定一人;如为三人时,除各指定一人外,对第三人的选任应达成协议。P.421
调解员及双方当事人对涉及调解程序的一切事项负有保密的责任。P.422
调解员不得在后续仲裁或诉讼程序中充任仲裁员或担任任何一方的代理人或顾问,当
事人在调解程序中所表示的意见和建议、自认等不得作为仲裁或诉讼程序中的证据。P.422
根据联合调解规则提出联合调解的一方当事人须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的联合调解邀请,其中应简明地阐明争议的主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邀请时,联合调解程序开始。P.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