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问题作出裁决。P.375
是否进行友好仲裁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愿望与授权。同时,是否能进行友好仲裁还得受“仲裁地法”或有关国际公约的制约。P.375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是根据1965年签署的《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而设立的一个全球性的常设机构。中心的宗旨是依照公约的
规定为各缔约国和其他缔约国的国民之间的投资争端提供调停和仲裁的便利,促进相互信任的气氛,借以鼓励私人资本的国际流动。中国1993年2月6日成为公约和中心的成员国。P.376
中心的管辖权只限于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任何“法律争端”。争端必须是有关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与范围,或者是有关由于违法法律义务而作出赔偿的性质或范围。P.377
中心在进行仲裁时首先应适用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未作选择或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仲裁庭可以适用争议一方缔约国的法律,以及可能适用的有关国际法规则。在双方当事人授权时,仲裁庭还可依“公平和善意”进行裁决,即进行友好仲裁。P.377
公约规定,仲裁庭应以其仲裁员的多数票对问题作出裁决,并且未经双方的同意,中心不得公布裁决。每一个缔约国应承认依照公约作出的裁决具有约束力。P.377
国际商会仲裁院是附属于国际商会的一个全球性国际常设仲裁机构,总部设在法国巴黎。中国已于1996年参加国际商会。P.377
就案件的性质而言,国际商会仲裁院的管辖范围几乎包括因契约关系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是目前世界上每年受案最多的一个常设仲裁机构。国际商会仲裁院本身并不解决争议。P.378
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已成为当今东西方国家间国际经济贸易仲裁的中心。P.378
苏黎世商会仲裁院是瑞士苏黎世商会属下的一个国家性仲裁机构。P.379
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的海事仲裁更负盛名,世界各国的大多数海事案件都提请该院仲裁。P.379
2005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争议案件:(1)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案件;(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3)国内争议案件。P.380
中国各地仲裁委员会在当事人自愿选择的情况下,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P.381
各国立法与实践普遍允许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仲裁程序。P.382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在仲裁程序规则的适用上,虽然当事人是具有自主选择权的,但是不管怎样,仲裁并不是只受双方当事人共同意思表示的约束,在程序问题上,仍然要受到仲裁地法的支配。P.382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对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一)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的法律适用。1、根据仲裁地所属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合同的准据法。2、授权仲裁庭决定合同的法律适用。3、适用国际贸易惯例。4、根据公平和善意原则或公平交易和诚实信用原则作出裁决。P.383~P.384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合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国际商事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协议。仲裁协议是仲裁庭或仲裁机构受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的依据。仲裁协议有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之说法。根据其表现形式的不同,主要可分为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书,以及其他表示提交仲裁的文件。P.384~P.385
仲裁协议的内容。(一)提交仲裁的事项。(二)仲裁地点。仲裁地点与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以及按哪一国的冲突规则来确定合同的实体法都有密切关系。仲裁地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仲裁裁决的国籍。(三)仲裁机构。(四)仲裁规则 .(五)仲裁的效力。为了便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合格的仲裁条款,许多常设仲裁机构或其他有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