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利与合法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的特点是:
①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
②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国家。
③国家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两
部分。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刑事赔偿是指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五)1、实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重要意义
①实行这项原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②实行这项原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证。
③实行这项原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必要条件。
④实行这项原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
2、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项原则应注意那些问题?
答:要在法制实践中充分贯彻这项原则,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坚决反对封建特权思想,与形形色色的违背社会主义平等原则的封建残余作不懈的斗争。
②要看到我国法律适用中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与资产阶级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区别与联系。
③要看到适用法律的平等原则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性质是一致的。
④在司法工作中,必须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严格依法办事,决不能看人办案,因人而异,不能由于责任人的家庭出身,或过去的功绩等等而对其的裁判偏离甚至违背法律的要求。
3、如何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答:①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②在司法工作中,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③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政策的指导的关系。
4、实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项原则的意义
①实行这项原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需要。
②实行这项原则是保证司法机关正常行使职权的基本条件。
③实行这项原则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
④实行这项原则是维护社会主义司法公正的重要条件。
5、如何贯彻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这项原则?
答:要贯彻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正确处理司法机关与党组织的关系。
第二,在全社会进行有关树立、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尊重、服从司法机关决定的法制教育。
第三,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第十五章 权利、义务、权力——法律关系
(一)1、从形式上讲,权利的一般含义是:法律规定,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权利主体或享有权利人,具有自己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或要求他人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能力或资格。
2、义务,此处仅指法律意义上的义务,即由法律规定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应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或约束。
3、权利的分类
①公权利和私权利。划分的角度和标准主要是法律的不同类别:公法与私法。
②对世权和对人权。划分的角度和标准是权利的效力范围的不同。
③原权利和救济权。划分的角度与标准是权利是否独立存在。
④专属权与可转移权。划分的角度与标准是这项权利可否转移。
4、义务的分类
①公义务与私义务。依法律不同而分。
②对世义务与对人义务。依效力范围不同而分。
③主义务与从义务。依义务是否独立存在而分。
④专属